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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修正「雲林縣處理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」第7條草案。

刊登日期:2016/12/13
發文日期:2016/12/13
發文字號:府警交一字第1053100335號
主旨:預告修正「雲林縣處理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」第7條草案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一、修正機關:雲林縣政府。
二、修正依據:地方制度法第19條
三、修正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「雲林縣全球資訊網」─「政令宣導」─
「法令規章」─「地方法規」─「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
(http://law.yunlin.gov.tw/)之「草案預告」網頁。
四、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7日內陳訴意見或洽詢:
(一)承辦單位:雲林縣警察局(交通警察隊)。
(二)地址:斗六市大學路3段100號。
(三)電話:05-5326154轉2195
(四)傳真:05-5341168
(五)電子郵件:tseng27@mail.ylhpb.gov.tw
附件:
  • 「雲林縣處理妨害交通車輛自治條例」第7條草案。